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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名劳动卫生学家刚葆琪教授

时间:2026-04-15 14:53:294  作者:  点击:

刚葆琪教授,原中华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分会主任委员、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劳动卫生标准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际环境因素综合研究协会(ISCES)指导组成员。

刚葆琪教授1927年4月出生于辽宁省辽阳市,卒于2017年6月。大学毕业分配到中国医科大学卫生系从事劳动卫生教学工作,曾任《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总编,《工业卫生与职业病》杂志的终审、定稿人,为我国劳动卫生学科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他是哈尔滨医科大学十大教育家之一,在我国劳动卫生学教学、科研领域辛勤耕耘了40余载。

50年代初期,为了加强我国劳动卫生学专业教材建设,刚葆琪教授主持苏联《劳动卫生学》的重译和重校工作,并负责主译苏联的《劳动卫生学实习指导》,编写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劳动卫生学》教材。主持编写了《劳动卫生学》《劳动卫生实习指导》和《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等多部高校教材。主编出版了《实用工业卫生工作手册》《现代劳动卫生学》《劳动保护词典》等10余部专业著作。

刚葆琪教授十分重视劳动卫生标准问题,并把它作为自己科研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研究方向之一,提出了加速制订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建议,为推动我国劳动卫生标准的研制作出了巨大贡献。多年来,刚葆琪教授对工业毒物卫生标准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包括基础与综合性研究、标准研究的途径和个性标准的研究,先后发表论文30余篇。刚葆琪教授建立了我国职业卫生标准体系,致力于我国劳动卫生标准研制工作二十余载。70年代初在国内首次提出了加速制订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建议,对工业毒物卫生标准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包括标准研究的途径和个性标准的研究,为推动我国劳动卫生标准的研制作出了巨大贡献。主持研制我国第一部《卫生标准体系表》,确立了我国卫生标准体系;带领本教研室人员研制劳动卫生国家标准12项;拟定了编制标准技术指导性文件《车间空气中工业毒物卫生标准研制方法指南》,为我国劳动卫生标准化事业做出贡献。1981年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成立,受聘为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劳动卫生标准分委员会委员;1986年、1991年“标准委员会”换届,受聘为第二届、第三届劳动卫生标准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6年换届,受聘为第四届劳动卫生标准分委员会顾问。

刚葆琪教授总是把科技情报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他凭借熟练阅读英、日、俄专业文献的功底,得以及时获得信息,扩大视野,这对开拓专长、直接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起到很大作用。刚葆琪教授也很重视实际工作,他常常深入厂矿现场。70年代中期,他曾在区卫生防疫站工作近1年,对基层了解颇多。他关心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发展,对鞍山钢铁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大连市劳动卫生研究所和攀枝花钢铁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的实际工作给予了很多指导。他围绕镍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就是在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第一线受到启迪,依据客观需求而开展起来的。他主持了“七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并作为“职业性肺癌病因学研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为研究接触镍人群的卫生防护工作重点等问题提供了依据。

刚葆琪教授为人师表,视教书育人为己任。他培养学生以“严”而闻名,但他能做到严而有格,严而有理,严而有爱。在40余年的劳动卫生专业教学和科研生涯中,他为国家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高级优秀人才,桃李满天下。